1.安全注意事项
1.3 按规定使用
遵照本说明书中所述的规格在集中润滑设
备内进行润滑剂的输送。
仅通过专业用户在商业和经济活动的框架
下进行操作。
1.4 可预见的滥用
严禁任何偏离本说明书所描述的使用。明
确禁止下列使用:
○ 超出规定的运行温度范围以外
○ 未使用规定的运行介质
○ 不带合适的限压阀运行
○ 持续运行
○ 在刺激或腐蚀性材料的区域中(例如
高臭氧含量)这可能损坏密封和涂漆
○ 在具有危险辐射的区域中(例如电离
辐射)
○ 用于制备、输送或储存危险物质和
危险混合物,遵照 CLP 规定(EC
1272/2008)附件 I 部分 2-5,并通过
危险象形图 GHS01-GHS06 和 GHS08 进
行标示。
○ 用于输送、传导或储存气体、液化
气、溶解的气体、蒸汽和在最大允许
温度条件下蒸汽压力超过标准大气压
(1013 mbar) 0.5 bar 以上的液体。
1.5 塑料零件的涂漆
明确禁止为所述产品的塑料零件或密封件
进行涂漆。在为上级机器涂漆前,请拆除
本泵机或者粘贴覆盖塑料零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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