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洲:
工作频段 2400 至 2483.5 MHz、5150 至 5350 MHz 和 5470 至 5725 MHz。
最大传输功率低于 20 dBm EIRP。
工作频段 5725 至 5850 MHz。
最大传输功率低于 14 dBm (25mW) EIRP。
最大传输功率低于规定限值,因此无需 SAR 测试或根据适用法规豁免。
此设备在下表中列出的所有欧盟成员国中运行于 5150 至 5350 MHz 频率范围时,仅限室内使用。
比利时
丹麦
保加利亚
德国
捷克
爱沙尼亚
此符号表示本产品不得作为生活垃圾丢弃,必须送至相关回收部门循环利用。适当的处
理和回收有助于保护自然资源、人类健康以及自然环境。想了解更多有关本产品的处理
和回收信息,请与当地民政部门、废弃物处理服务机构或出售本产品的商店联系。
低功率无线设备管理条例
第 XII 条
根据"低功率无线设备管理条例" ,对于认证合格的低功率无线设备,未经 NCC 许可,任何公
司、企业或用户均不得擅自变更频率、加大发送功率或变更原设计特性及功能。
第 XIV 条
使用低功率无线设备时不得影响航空安全和干扰合法通信;如发现有干扰现象,应立即停用,
并改善至无干扰时方可继续使用。上述合法通信是指符合电信法案的无线电通信。
低功率无线设备须耐受合法通信或 ISM 无线电波辐射设备的干扰。
监 管 和 法 律 信 息
爱尔兰
北爱尔兰
葡萄牙
萨尔瓦多 克罗地亚 拉脱维亚
芬兰
西班牙
意大利
法国
塞浦路斯 斯诺伐克
立陶宛
罗马尼亚
卢森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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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S C H
匈牙利
奥地利
马耳他
波兰
荷兰
塞拉利昂
瑞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