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igabyte AERO 1S Manual Del Usuario página 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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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● 請僅使用專為本電腦所設計的電池。不正確的電池類型可能會造成爆炸、漏電或損壞電腦。
● 請勿在開啟電源時取出電腦的電池。
● 請勿繼續使用已掉落的電池,或是出現任何損壞狀況(例如彎曲或扭曲)的電池。即使電腦能夠以受損的電池
繼續運作,也可能造成電路損壞,並造成火災。
● 請使用筆記型電腦的系統為電池充電。不正確的充電方式可能會導致電池爆炸。
● 請勿嘗試自行修理電池。請交由維修代表或合格維修人員進行任何電池修理或更換。
● 請勿讓兒童接觸受損的電池,應立即加以丟棄。請務必謹慎處理電池。若曝露在火焰中、不當處理或棄置,
可能會造成電池爆炸或漏電。
● 請將電池遠離金屬設備。
● 在棄置電池之前,請在電池接觸點上黏貼膠帶。
● 請勿以雙手或金屬物體碰觸電池接觸點。
射頻曝露值:
本設備必須依據所提供的指示安裝及操作,且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機並置或共同操作。必須對一般使用
者及安裝人員提供天線安裝指示及發射機操作條件,以滿足射頻曝露值的法規要求。
減少電磁波影響,請妥善使用。
本機限在不干擾合法電台與不受被干擾保障條件下於室內使用。
依據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:「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,非經許可,公司、商號或使用者均
不得擅自變更頻率、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。」第十四條:「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
擾合法通信;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,應立即停用,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。前項合法通信,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
之無線電通信。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、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。」
CE須知(歐盟):
代表本產品系列的筆記型電腦符合EMC規範及歐盟的低電壓規範。
此標誌
此標誌同時代表本產品系列的筆記型電腦符合以下技術標準:
● EN 55032—多媒體設備電磁兼容性-發射要求
● EN55024—「資訊技術設備-電磁耐受特性-測量方法與限制。」
● EN61000-3-2—「電磁相容性(EMC)-第3章:限制-第2節:諧波放射限制(每相位輸入電流最高且包括16A
的設備)。」
● EN61000-3-3—「電磁相容性(EMC)—第3章:限制—第3節:額定電流最高且包括16A之設備,其低電壓供
電系統之電壓變動限制。」
BSMI須知(限台灣)
● 產品必須貼上以上標誌,代表符合BSMI標準的規定。
●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(BSMI)將大部分的筆記型電腦歸類為B級資訊技術設備(ITE)。
● 注意:最高操作溫度35℃
RoH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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