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正确,不超过标明的载荷的¼。
出售未通过使用前、使用后或定期检查的装置。
6 - 法定义务
专业和休闲活动往往受特定国家法律的管制,可能会对
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安全系统(个人防护装备是其组
成部分)的准备施加限制和/或要求。使用者必须了解并
应用这些法律,它们规定的限制可能会与这些说明的内
容有所不同。
7 - 保修
制造商保证本装置符合生产时的现行法规。缺陷保修仅
限于在原料和生产方面的缺陷,不包括正常的磨损、氧
化、使用不当和/或比赛造成的损坏、维护/运输/保存或
仓储不当等..如果对本装置进行任何修改和改装,保修
立即失效。有效期限对应本装置销售所在国的法定保
修,从销售之日算起,由生产商承担。在此期限过后,
将不可能对生产商要求任何索赔。在保修期内的任何维
修或更换请求,都必须附有购买证明。如果缺陷获得确
认,生产商将负责维修,或根据自己的选择更换或退还
本装置。在任何情况下,生产商的责任超出了本装置发
票的价格。
8 - 特别说明
命名为LIFT的三级个人防护装备864.15(图1)是:
- 一个绳夹,符合EN567:97标准和UIAA 126标准,插
入符合标准EN 564(辅绳)或EN 892(动力绳)或
EN 1891(半静力绳)、直径介于8至13毫米之间的纺
织绳索中,在负荷下在一个方向上固定,而在相反的
方向(使用的方向)上则可自由滑动;
- 一个工作绳上升器,符合EN12841:06 B类标准,适用
于在符合EN 1891标准(半静力绳索)、直径介于10
至13毫米之间的纺织绳索上向上攀爬,它必须与一个
符合EN 12841 A类标准或EN 353-2标准、插入安全绳
(如后备装置)的防坠落装置结合使用。
这些装置在清洁、干燥的纺织绳索上工作完美。警告:
在肮脏、油腻、沾泥或结冰的绳索上,绳夹的锁定作用
可能会大大降低到零,它可能会沿绳索滑动。这种情况
大多发生在小口径绳索:为此,我们建议使用直径至少
10毫米的绳索。特殊的钻牙,有利于剔除污泥,可以减
轻但不解决此问题。警告:千万不要在钢丝绳上使用绳
夹。
图1
-
各部件的术语和主要材料:(A)铝合金身,
(B)钢齿凸轮,(C)铝合金齿凸轮的安全装置,
(D)符合人体工程学的手柄,(E)上孔,(F)下
孔。
8.1 - 定位
图2 - LIFT装置在绳索上的正确位置:
a) 将齿凸轮旋转并在打开位置上锁定,使安全装置位于
绳夹的外侧,
b) 将LIFT装置插在绳索上,检查装置上标明的使用方
向,
c) 在绳索的方向推动齿凸轮,使之解锁,
d) 确保安全装置位于LIFT装置内,阻止齿凸轮的完全打
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