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放
注意
電池量必須充到100%,即有四個綠色指示燈顯示。存放六個月後,必須再次把電池量充
到100%。不使用時,所有鋰電池會隨時間推移而自動釋放電量。如果不定期重新充電
(即每六個月一次),RPS II即會最終自動放電至無法再次充電的狀態。若是如此,RPS II
即不再供電且無法修復。
RPS II電池應儲存在涼爽乾燥的地方。
備註:充滿電的電池若一直處於開啟狀態,因電池自行放電,存放四週之內其電量會下
降至充滿電時的0%。電池關閉後,會自動放電,存放六個月之內其電量會下降至充滿電
時的0%。
維修
當按照ResMed提供的說明使用和維護呼吸器時,RPS II旨在提供安全可靠的運作。使用
期限內,不需要對其進行任何維修。
RPS II的使用壽命已達到500多次充電週期。重複充電500次後,電池的續航時間約為全
新狀態的60%。充滿電的舊電池的使用時間會比新電池的使用時間短。ResMed建議您
定期檢測RPS II,檢查其電量使用時間。同所有電氣設備一樣,如果出現明顯的異常情
況,您就應該小心使用並與ResMed授權的維修代表聯繫。
旅行
如果打算攜帶呼吸器和外電池裝置乘坐飛機,請諮詢相關航空公司。
故障排除
如果出現問題,請遵循以下建議。如果無法解決問題,請與設備供應商或ResMed聯繫。
不要試圖打開電池。
問題/可能原因
裝置未運作
電源連接中斷。
RPS II沒電。
RPS II處於關閉狀態。
選擇了不正確的輸出電壓。
RPS II發出連續警報聲,黃色燈閃爍
電池的電力不足5%。
RPS II發出連續10秒鐘的警報聲,綠色燈閃爍
電池電力低於10%。
電池在充滿電之前停止充電
電池放在RPS II旅行包內進行充電
時,其環境溫度高於35°C。
4
解決方法
檢查所有的電源傳輸線並按照設定內的說明連接。
把呼吸器連接到主電源並重新為RPS II充電。
打開直流電開關。
利用RPS II後面板上的電壓輸出選擇開關,為裝置選
擇正確的輸出電壓。
備註:欲瞭解更多有關裝置輸出電壓的詳情,請參閱
隨裝置附送的資訊手冊和裝置的用戶手冊,或者瀏覽
網站www.resmed.com,查看電池/裝置相容清單。
按警報靜音按鈕,使警報處於靜音。儘快為外電池裝
置充電。
儘快為電池充電。
請從RPS II旅行包中取出電池,或者在溫度低於35°C
的環境中充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