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項
在使用行車記錄器前, 請先閱讀注意事項以及使用指南, 以確保正確和安全使用。
行車記錄器主要功能為幫助駕駛記錄車輛外部環境。 行車記錄器不具保障使用者駕駛安全的功能。 對於在駕駛過程中操作行車記錄器所造成之任何事故, 損壞或資訊丟失, 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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們概不負責。
本產品因為車輛狀況、 駕駛習慣及行駛環境等差異, 可能存在某些功能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。 電源故障、 在超出正常運作溫度或濕度的環境中使用或碰撞, 都可能會導致行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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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錄器功能異常。 行車記錄器不保證在所有情況下均能正常運作, 行車記錄器所錄製的行車錄像僅供參考。
eMMC (嵌入式多媒體卡)內建於行車記錄器以供儲存之用。 可在行車記錄器和產品盒的標籤上找到記憶體容量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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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正確安裝行車記錄器, 不要阻擋駕駛的視線, 也不要阻擋安全氣囊, 以免造成產品故障或人身傷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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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隨附之汽車充電器、 電源線以及其他配件, 以免造成因產品規格不符之產品損壞。 對於因使用非原裝的汽車充電器或電源線所造成之任何損失或損壞, 我們概不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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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車記錄器有內建電池不可拆卸。 請勿自行拆卸行車記錄器。 電池或電池組不得暴露在諸如日照、 火烤或極熱的環境溫度中。 如果電池更換不當會有爆炸危險, 因此只能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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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樣類型或等效類型的電池來更換。
請保持行車記錄器遠離水滴或水濺。 請保持該設備乾燥以免損壞電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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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行車記錄器在使用或儲存過程中出現電池變形、 膨脹或開始漏液, 請立即停止使用行車記錄器並聯絡售後服務中心, 以免造成安全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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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勿使用化學溶劑或清潔劑清洗行車記錄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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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行車記錄器遠離任何強烈磁場, 以免造成產品損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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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勿在 60 °C 以上的高溫或低於 -10 °C 以下的低溫環境使用行車記錄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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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工作一段時間後, 行車記錄器外殼溫度會上升, 觸摸時, 請小心謹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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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使用行車記錄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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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記錄儀連接車充, 請連接車充標有70mai的USB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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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CC警語:(僅適用於台灣市場)
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,非經核准,公司、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、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。
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;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,應立即停用,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。
前述合法通信,指依電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。
低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、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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