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功率電波輻射電機管理宣告
本產品謹遵循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頒布電信管理法,並經驗證通過合格,請使用者遵循相關電信法規
以避免違反規定受罰。若使用者欲攜帶本機至其他國家應用,也請遵循該地區或國家之相關法令限制。根據國家
通訊傳播委員會低功率射頻器材技術規範規定
3.8.2 章節:
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,非經核准,公司、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、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
之特性及功能。
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;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,應立即停用,並改善至無干擾
時方得繼續使用。
前項合法通信,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。低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、科學及醫療用電波
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。
連絡地址
製造銷售:台灣國際航電股份有限公司
聯絡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樟樹二路 68 號
電 話:(02)2642-8999
客服專線:(02)2642-9199
規格
機型名稱
電池類型
作業溫度範圍
無線頻率
防水等級
商標聲明
Garmin、Garmin 標誌及 ANT+ 為 Garmin Ltd. 或其子公司的商標,於美國及其他國家註冊。未獲得 Garmin 明確
同意,不得使用這些商標。
Cannondale 是 Cycling Sports Group, Inc. 的註冊商標。其他商標與商品名稱為其各自擁有者之財產。
此產品具 ANT+ 認證。請造訪 www.thisisant.com/directory,取得相容產品和應用程式清單。
Garmin (Europe) Ltd., Liberty House, Hounsdown Business Park, Southampton, SO40 9LR, UK
Garmin Würzburg GmbH, Beethovenstrasse 1A, 97080 Würzburg, Germany
裝置若意外暴露於水中,承受程度水深最深為 1 公尺,最多 30 分鐘。如需更多資訊,請至 www.garmin.com/waterrating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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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裝指示
A03610,Cannondale Wheel Sensor
使用者更換式 CR2032,3 伏特
-20º 到 60ºC (-4º 到 140ºF)
2.4 GHz @ 4 dBm (最大值)
1
IEC 60529 IPX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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