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한국 (KOREA)
해당 무선설비는 전파 혼신 가능성이 있으므로 인명
안전과 관련된 서비스는 할 수 없음 .
TAIWAN
[關於具有無線功能 (無線區域網路、藍牙、...)]
根據NCC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規定
第十二條
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,非經許可,
公司、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、加大
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。
第十四條
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
合法通信;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,應立即停用,
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。
前項合法通信,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
通信。
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、科學及
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。
日本 (JAPAN)
電波法により 5GHz 帯は屋内使用に限りま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