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修聲明 | 繁體中文
·保修声明
A. 保修政策
HP 向本產品的原始最終用戶或購買者 (以下簡稱 "您" ) 保證, 在遵循本協議所列條件的前提下,
本產品不會出現材料和制造工藝上的任何缺陷。本產品在從購買原始密封包裝中的產品之日起
到保修政策中規定的有限保修截止日期的這段時間內, 不會出現材料和制造工藝上的任何缺陷。
如果無法提供購買日期證明,則將保修期視為子產品生產日期起三個月後開始,到保修政策中
規定的有限保修截止日期結束。
·有限保修
在保修期內,如果本有限保修涵蓋的惠普產品發生故障,惠普服務中心在收到退回的產品後將
會按照檢測情況進行維修或更換,或者按購買價格退款。您需要承擔將產品退回到惠普服務中
心的運輸費用,否則惠普服務中心不提供維修、更換或退款;對於某些惠普產品,除非服務中
心首先為您提供退貨授權(RMA),否則不接受退貨。
如果您的惠普產品經常出現故障,經過惠普服務中心判定後,您可以選擇更換為與該產品性能
相當的其他產品,或者按照購買價格進行退款。惠普服務中心的服務支援可由惠普分包商或其
他協力廠商提供。請參閱下面提供的惠普服務中心資訊。
在當地法律允許的情況下,惠普產品和任何替代產品或部件可能包含新材料或性能和可靠性與
新材料相當的舊材料。替換產品或部件的功能至少等於被替換的產品或部件的功能。惠普保證
替換產品和零件的材料或工藝在 90 天內或者在產品剩餘保修期內(以替換時間或零件安裝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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